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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工作督查的情况通报

日期:2017-09-0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区、县(市)建设局、建管局,市直各开发区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无欠薪”专项治理方案》,结合《绍兴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绍市建设〔2016〕2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用工管理水平,近期我局会同市人社局对各地推进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受检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按照部署方案,有序推进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管理工作:
  (一)各区、县(市)以及市直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均有分管领导主抓、职能处室负责,并结合各地实际下发(转发)了相关实施文件并相继召开了推广会。
  (二)除上虞区因尚未有新建工程外,其余各区、县(市)以及市直开发区均已建立实名制管理样板工程。其中新昌2只、嵊州1只、高新区1只、越城区3只、滨海1只、袍江2只,已全部安装了统一实名制考勤设备并纳入绍兴市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公共服务平台;诸暨、柯桥各有1只工程安装了考勤设备,目前尚未纳入绍兴市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公共服务平台。
  二、存在问题
  (一)各地开展用工实名制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已经深入到抓现场工人考勤率、抓“两条线”工程款支付到位率、抓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发放率的层面;而有些还停留在发文布置层面,与通讯公司和银行没有深入对接建立工作机制、实名制考勤样板工程流于形式。
  (二)创新工作意识不强。工程款“两条线”支付和实名制电子考勤本身就是创新工作,需要转变原来的工作方式方法,个别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在畏难情绪,抱有观望态度,没有尽全力去推进此项工作,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挫折就打“退堂鼓”。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快推广实名制用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工程款“两条线”支付。各区、县(市)以及市直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近阶段的重点工作来抓,实现2018年1月1以后开工的在建工程全覆盖。
  (二)建立工作机制。与通讯公司、合作银行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实施考勤、工资发放的全过程监管。
  (三)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将此项工作宣传到在建工程和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劳务企业,更要利用黑板报、民工学校、各类培训、公益墙绘向民工宣传,让民工明白此项举措能切实保证其合法权益,自觉配合企业开展实名制考核。
  (四)善于总结。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逐步推广用工实名制公共服务平台,也要在遇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善于总结工作经验,从中寻找工作经验,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绍兴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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