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布绍兴市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7-05-11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起重机械租凭、安拆、维保单位:

  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确保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各环节管理到位、责任明晰,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站制定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市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拆装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绍市质安监[2013]53号)同时废止。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7年5月11日  

 

 

  抄送: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府办综合二处、城城区安监局、市属各开发区质安监(科)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