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季度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及综合考评情况通报

日期:2017-04-10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强化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及时发现、消除建设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进工地文明施工的长效化、常态化管理,根据绍兴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综合考评办法》,结合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要求,我站组织人员对市区在建工程进行了全数检查和综合考评,现将检查和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评认真公开、客观公正地对每一项工程对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综合考评办法》中检查表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并做好检查记录。施工现场存在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有严重缺陷隐患的,均出具了限期整改单。工程隐患随时都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工地给予了立即停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本次综合考评共检查了42只房屋建筑工程、6只市政工程,聘请省建科院的起重机械专家共检查了76台塔吊、19台施工电梯,当场停用电梯1台。共发出限期整改单27份,局部停工单3份,提请行政处罚单1份。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文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个别工程缺少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部分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混乱,特别是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照搬照抄现象,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安全检查记录粗糙、缺乏真实性,特别是重大危险源日检记录不全,甚至有工地数月未记。隐蔽工程不少工地缺乏验收记录,个别工地专项方案施工前缺少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应急预案大多工地缺少演练印证记录材料;监理单位对各类人员的审核不严,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无效等现象仍较普遍。
  (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措施落实不到位。从督查情况来看,部分在建项目存在着施工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高空作业时不佩戴安全带(绳),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网张挂不到位,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以及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机口临边、基坑临边等防护设置不到位的情况较为普遍。
  (三)支模架、脚手架专项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从检查情况看,少数受检项目存在模架和脚手架未严格按施工方案搭设等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形同虚设,不指导现场施工、不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个别施工单位对项目的管理脱节,责任不落实,任由作业人员按经验进行支模架和脚手架的搭设,不少监理单位不按规定进行验收、检查,导致支模架、脚手架现场实际搭设情况与方案不符;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工地连墙件实际数量明显偏少,安全隐患突出;脚手架扫地杆局部缺失,层间防护缺失;悬挑脚手架固定端与悬挑端设置不规范等。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使用不规范。施工现场存在开关箱随地放置现象,未采取离地放置,部分设备缺开关箱;部分用电设备开关箱箱门与箱体未用软铜线做电气连接,保护零线接地不规范;部分总箱和开关箱漏保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符合要求;个别设备保护零线未设置等。上述问题在市政工程中表现的尤为突出。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应进一步强化。个别维保单位检查不认真,处理隐患问题不及时;部分塔吊在线监控系统不起作用;检查发现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高度限位、重量限制器、门限位、断绳开关、急停开关、回转限位等失效的问题不少;部分施工电梯卸料平台防护门缺门钩;部分井架上下限位失效、底部固定装置缺少、吊篮门失效、卸料平台防护门缺少;其中一台井架被检查发现主结构出现弯曲,问题较为严重,已被当场责令暂停使用。
  (六)文明施工仍存在较多问题。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七个100%”要求的落实仍需强化;场容场貌与文明工地仍有较大差距,现场材料堆放混乱、垃圾随处乱丢现象较突出;临时设施搭设与管理不到位,少数临时用房用材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非A级的防火材料;各种安全标识标牌设置不足;工地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燃气灶和煤炉现象还存在;现场消防器材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临时供水系统的设置需大力改进。
  三、处理结果
  根据检查情况,经研究,对以下4只工地予以通报表扬,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作加分奖励:
  1.浙江荣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金焰锋)施工、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祝飞华)监理的原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延安路校区地块建设项目;
  2.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钱建军)施工,绍兴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康荣生)监理的越城区新一轮城中村改造(鹿湖庄组团)安置房工程;
  3.浙江伟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达刚)施工、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袁利民)监理的城南棉纺织公司地块;
  4.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傅建荣)施工、绍兴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孟可锋)监理的大明路衔接工程。
  同时,对以下3只工地予以通报批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作扣分处理,并对该些项目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安全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1.浙江华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陶晋荣)施工、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李光跃)监理的环城南路C地块(华盛大厦)及场外工程;
  2.浙江坤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傅晓伟)施工、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李壮)监理的绍兴市李氏纺织品有限公司厂区扩建工程;
  3.浙江镜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金海)施工、绍兴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孟可锋)监理的青甸湖路连接二环西路延伸工程。
  另外,已提请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环城南路C地块(华盛大厦)及场外工程的相关参建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所有在建工地的考评得分将在我站站网的统计分析栏中予以公布。
  当前,我市已进入雨季施工阶段,天气情况复杂多变,雷雨、台风天气逐渐增多,安全生产压力较大,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一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根据这时期的施工特点,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防汛工作,抓住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开展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支模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市区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7年4月7日  

 


  抄送: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府办综合二处,越城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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