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月份建筑起重机械与施工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6-09-14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拆装单位:
  为全面彻底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市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9月份市质安监总站开展了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与施工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大检查抽查了市区所有安装了起重机械的工程,现场共下达了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9份。主要的检查内容包括各级安全责任制的制定、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到位情况; 各类交底工作的执行情况,安全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支模架、脚手架、施工用电、深基坑、高处作业、施工机具等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特别是聘请了省建科院的起重机械专家对市区工地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1、从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情况看,这次共委托专家检查了市区69台塔吊、28台施工电梯,总体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状况尚好,均有周期性检查记录,但是,部分维保、检测单位工作不认真,处理隐患问题不及时;部分塔吊基础积水严重;部分塔吊在线监控系统不起作用;检查发现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问题不少;部分塔吊钢丝绳锈蚀较严重、断丝较多;塔吊连接螺栓松动现象还存在;个别塔吊出现结构性裂缝。其中问题较为严重的2台塔吊已被当场责令暂停使用。
  2、从对其他施工安全的检查情况看,也存在诸多问题。多数工地的支模架的扫地杆、水平杆、剪刀撑数量设置不足,扣件扭力矩过小现象还存在,楼梯处支模架立杆悬空、接长采用搭接现象较突出,个别工地支模架与外架连成一体;模板拆除未设置安全警示区域、警示标识,支架全部移除后拆除模板情况亦有发生;高处作业吊篮个别固定端设置不合理、限位开关破损;部分工地洞口及临边围护不到位,个别工地钢筋加工区域在塔吊作业半径范围内无防护棚,个别工地施工电梯卸料平台门未关;脚手架剪刀撑缺少的现象在多个工地均有发现;施工用电中,部分机械设备缺少专用开关箱或开关箱配置不规范,部分机械无开关箱,个别设备接地未采用TN-S系统。
  上述问题均已落实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由责任科室、责任安监员跟踪整改情况。
  三、处理结果
  根据检查情况,经研究,对以下5只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作加5分的奖励:
  1、由浙江荣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金焰锋)施工、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祝飞华)监理的原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延安路校区地块建设项目。
  2、由浙江禹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伟鑫)施工、浙江荣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马巍浩)监理的大禹开元度假村建设工程。
  3、由浙江鼎元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波)施工、浙江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何晓岚)监理的绍兴市塔山城中村(旧城)改造罗门畈A地块工程。
  4、由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叶立锋)施工、绍兴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总监:鲁志刚)监理的国金购物城开发项目。
  5、由宝业湖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少平)施工、绍兴市建工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监:陈正华)监理的家居商贸城19号地块(中国木业博物馆)。
  根据检查情况,经研究,对以下单位予以相应处理:
  1、对绍兴成航建设有限公司给予暂停承接市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拆装市场业务三个月的处罚;
  2、对浙江盛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请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拆装等相关单位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此次检查中的经验和教训,对工程施工安全引起足够重视, 切实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绍兴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抄送: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府办综合二处、越城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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